所謂「藩」,是江戶時代的一個制度用語,在當時擁有一萬石以上的大名,稱為藩主。
藩主在其領地內擁有一定的程度經濟、政治和社會的自決權,
讓他們發展城內或城下町,擁有一個細小的國家的功能。
藩的大名稱為藩主,而藩主的家臣稱為藩士。而一些有勢力的大名們,也會在主藩內也設立支藩,
通常這些藩子是跟主藩的藩主的家臣或有血緣關係的人,而這些藩也不是由幕府直接管轄。
擁有一萬石石高也會稱作藩主,但本身不是大名的領主不可以稱作藩主,
不過有些藩本來沒有石高(例:蝦夷的松前藩),但因為獲得了德川幕府的準許,擁有一萬石資格,因而成為了藩。
這些藩雖然擁有自主權,但是藩主都必需將兒子送往江戶城作為人質,此為朝謹交替的制度。
藩主也不可以隨意築城,因為江戶時代已經確立了一國一城令,藩通常會以藩主的居城(藩廳)命名,
例如上杉氏以米澤城作居城,一般被稱作為米澤藩,而附近的伊達氏,在仙台城作居城,稱作仙台藩。
但是如果藩的領城佔有一國大多數領地甚至是多於一國的領地,通常會以國名作稱呼,
例如前田氏的加賀藩、島津氏的薩摩藩、以國名作稱呼。
在當時,最大的藩領是前田氏的加賀藩,擁有超過一百萬石的石高,擁有了加賀和能登兩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