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85度C甜美笑容櫃臺:「小姐,你要什麼?」
此時我聽到心中的吶喊:「我要…我要…我要脫掉高跟鞋!」

去萬能的估狗大神查了一下高跟鞋的歷史,
最早在高跟鞋發明的時候,高跟是做在男靴上方便騎士騎馬。
後來男鞋和男靴上有高跟就代表崇高的地位。
在17世紀時期,鞋匠開始將高跟做在女鞋上,
鞋跟的設計開始改變,但是高跟鞋主要用途還是代表崇高的地位。

看來經過時代的變遷,價值也轉變了,
雖然高跟鞋從美感來說,能將女生修飾的更接近黃金比例,
但是也有造成拇指外翻的不良,
我想要不是天生神力喜歡踩高蹺的飄然感,
不然就是得忍受腳板懸空的不適。

幸好一年當中只有零星的機會要穿上一整天,
當脫下鞋子接觸平地的瞬間,那種無法言喻的鬆了口氣,
我還是當個大腳婆踩平底鞋愉快的奔跑比較適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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