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我相信有些音樂生來就是要放到耳膜都響起了低沈的共鳴,
非得要如此不要命似的大聲響才能聽出真正的興味。

重擊的鼓點一下一下的拍敲神經,
沖刷著血管壁,這般嘩啦嘩啦的從頭洗到腳,
那樣徹底的流動。

所以我想我的習慣應該算是很不好的,
喜歡的東西會一直吃吃到膩味了為止,
喜歡的歌會一直放到耳朵長繭了為止,
怎麼感覺起來都是相當粗暴的喜愛方式。

但生命啊這麼短暫,可美好又如此悠長。

Just enjoy it, if only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liw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